纳思达(00218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纳思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 具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