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特指对外股权性质的长期投资,即本公司将货币 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诀窍、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以寻求短期 差价为目的的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上述短期投资 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对外投资内涵主要 有以下两个方面: (1)以资金、实物和无形财产等发起设立以赢利为目的、经工商注册的经济 实体的投资; (2)实施联合兼并企业、购买股权和增加股权的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