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