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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纳思达纳思达(SZ:002180)2025-08-22 20:34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2] - 独立董事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4]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乘以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7]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7] 选举结果处理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进行补选或二轮选举[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