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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纳思达纳思达(SZ:002180)2025-08-22 20:34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任离任后三个月内聘任[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一个月内解聘[8] 辞职与离职 - 因客观原因辞职应提前三个月提出[9] - 无故辞职公司可限制股份转让等[9] 履职保障与职责 - 公司为履职提供便利和保障,设证券部配专人[30] - 各部门等应向其报告重大信息[15] - 未经其审查不得发表未披露重大信息[15] 薪酬与责任 - 享有薪酬福利,纳入长期激励计划[15] - 突出获表彰,失职担责[15] 制度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18]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