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得润电子(00205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得润电子得润电子(SZ:002055)2025-08-22 20:39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公司章程》修订议案[1]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1年内仍有效[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3]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3] - 董事和高管执行职务致损,公司担责,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3] - 删除原章程中监事会相关内容[3] 股东会规定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 - 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明确处,提供现场、网络投票方式[6]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授权签署文件需公证并备置指定处[6] - 会议登记册载明参会人员姓名、股份数额等事项[6] - 股东会召开时,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经理和高管列席[6]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8] 制度建设 - 董事会可按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9] - 公司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制定《ESG管理制度》和《董事离职管理制度》[1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修订25项制度,制定2项制度[12]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