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均普智能均普智能(SH:688306)2025-08-22 21:10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2] - 辞职或不适宜履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24] 会议资料与决策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重大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22]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联名提延期[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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