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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均普智能均普智能(SH:688306)2025-08-22 21:1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4] -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1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7]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0][2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0][2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31]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股东会出席与决议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有效证件,代理出席需出示本人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出席需出示相关证明和授权书[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7]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8] - 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8]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4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43]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3]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4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46] 董事选举与方案实施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提名[4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4]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5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1] 董事就任时间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决议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之日[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