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8332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BJ:833284)2025-08-22 22:1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0] 管理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等五项[6]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六类[10]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10] 沟通方式 - 可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及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1]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公示更新新媒体平台信息[13]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3] 会议安排 - 应考虑股东会召开事宜,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3]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必须召开并公告披露情况[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2交易日发通知[25][26]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八项主要职责[20]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3] 其他要求 - 与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4] - 出资委托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需注明受公司委托完成[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5]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