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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83328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灵鸽科技灵鸽科技(BJ:833284)2025-08-22 22:5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90万股,每股价值人民币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78.564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 杭一、王洪良等多人于2014 - 11 - 10认购股份[4]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取消监事会[1]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等多项限制[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等[9,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有权维权[10,1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需股东会决定[1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1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名[4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64]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6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76][77] - 公司因特定规定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79]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等表述修改[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