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杰集团控股(0818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88)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職權範圍 成員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1 1. 委員會應由至少三名本公司的董事組成,且至少有一名與其他成員性別不同 之成員,其中大部分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由董事會(「董事會」)不時委任。 2. 董事會應委任董事會主席或其中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委員會主席。 3.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或提名人應擔任委員會的秘書(「秘書」)。 8. 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 (a) 履行其在本職權範圍內的職責並可從本公司收集任何必要的信息以履 行其職責,且在收集信息時應獲提供充足資源,包括在必要時尋求專業 意見的能力,費用由本公司支付; (b) 充份利用中介代理,物色合資格董事候選人,費用由本公司承擔;及 (c) 對各候選人士進行面試,以作出提名。 9. 委員會應:– (a) 至少每年檢討及監控董事會的架構、人數、組成及多樣性(包括技能、 知識及經驗),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並就任何建議變動向董 事會提出建議,以配合本集團之企業策略; (b) 物色及提名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或就甄選獲提名擔任董事 或填補董事會空缺的人士(於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