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30060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 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 资者调研和股东咨询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