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300600) - 内部审计制度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 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