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工作流程 - 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10]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考评后表决结果报公司董事会[12]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5]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提供工作资料[11] - 工作规则中“以上”“至少”包括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适用[20] -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制度信息及附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21][23]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