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国缆检测国缆检测(SZ:301289)2025-08-24 15: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督促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2] - 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聘请及更换等事项评议并呈报董事会[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决议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9]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协调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材料供审计委员会决策[16] - 审计部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董事、高管列席[22]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建议董事会撤换[20] - 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 工作规则2025年8月21日生效[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