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301289)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国缆检测国缆检测(SZ:301289)2025-08-24 15:4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5]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被提名[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6]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离职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5]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应一个月内离职[9] - 特定事实发生公司一个月内解聘[10]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解聘[10] - 履职重大错误或违规致损失公司解聘[10]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指定董秘负责信息披露,他人不得干预[19] - 非授权他人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离职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12]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事项[18] 考核与管理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20] - 公司保证董秘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20] 违规处理与细则说明 - 违规证监会可责令改正,交易所可谴责或禁入[20] - 违反规则交易所可视情节惩戒[20] - 细则按法律法规执行,董事会解释并审议生效[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