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30060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护。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