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福然德福然德(SH:605050)2025-08-25 16:00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3]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股份[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事会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起诉[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8][9] 会议与决策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1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33] - 非独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3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4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43] -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44] 其他制度 - 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修订并废止部分公司制度[52] - 修订《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27项制度[52][53] - 制定《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53] - 废止《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