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00616) -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 可能主要交易 - 可能出售上市证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提 述 高山 企 業有 限公 司 (「本公司 」) 發 佈日 期為 2025 年 7 月 25 日之 公佈,內 容 有關(其 中包 括)可 能出 售 上 市證 券 ;以及 本 公 司 發佈 日 期 為 2025 年 8 月 15 日之 公 佈,內 容 有關 延 遲寄 發通 函(統 稱「 該 等 公 佈 」)。除文 義另 有 所指 外 ,本 公佈 所 用詞 彙 與該 等公 佈 所界 定 者具 有相 同 涵義 。 誠如 該 等公 佈 所述,一 份載 有( 其 中包 括)根據 相 關上 市 規則 規 定可 能 出售 百福 股 份的 進 一步 資料 連 同股 東 特別 大會 通 告的 通 函(「 該通函 」),預 期 將於 2025年 8月 25日 或之 前 寄發 予 股東 。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 完 成 將載入 該 通 函 之 資 料 , 故 預期該 通 函 之寄發日期 將 進一 步 延遲 至2025年9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