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报告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报告义务[2]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2] 重大信息范围 - 包括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方面[5] 报告流程与方式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向董秘和证券部报告[9] - 内部报告方式有书面、电话、会议等[9] 证券部职责 - 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动向并报告[7] - 负责内部信息归集、管理及协助报告[1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实施,2021年12月制度废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