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对符合 规定的特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采取暂缓披露或豁免 披露措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 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1.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2.属于公司自身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