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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30117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君逸数码君逸数码(SZ:301172)2025-08-25 17: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 体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超过 50%股份,或持股 比例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 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管理、财务、经营决策、信息 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子公司应当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由责任人 及责任部门负责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沟通。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 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