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明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批准权限 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务范 围外以有偿或无偿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或者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