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证券部,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等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 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 关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保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 的相关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 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召开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