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四 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