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君逸数码君逸数码(SZ:301172)2025-08-25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舞弊可能性[9]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成员过半数通过[23][24]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6] 相关时间规定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并提交报告[15]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开会[18][21] - 主任委员3日内签发通知,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1] 其他规定 - 接受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未处理股东可自行起诉[20][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 - 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