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 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 事的薪酬。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