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3011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含3名独立董 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因故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