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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瑞锂电(8335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瑞锂电德瑞锂电(BJ:833523)2025-08-25 18:0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履职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发现特定情形应报告并可聘请中介机构调查[21] - 独立董事应公布通信地址或邮箱与投资者交流并回复调查结果[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协助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公司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重大复杂事项研究论证[25] - 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26] - 独立董事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6]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