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8335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9] 文件保存与报告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变更与改聘 - 特定情况审计委员会应谨慎关注[12]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应改聘[1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21]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股东会可解聘[18]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5] 选聘限制 - 情节严重不再选聘分包转包等三类事务所[19] 制度生效 - 制度与法规抵触以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2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