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30111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益客食品益客食品(SZ:301116)2025-08-25 18:1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抵押或者保费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4]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10] 特殊情况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6]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相关文件[27]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6][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4][19]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会议形式[27]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30]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内容资料[30]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事务部备案[31] - 证券事务部负责内部重大信息的归集、管理,协助董秘履职[31] - 总经理及高管应督促重大事项的收集、上报工作[31] 保密与培训 - 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25] - 公司重要会议报告等应限定传达范围,与会人员有保密责任[32] - 各部门与中介机构合作时不得泄露无关内幕信息[32] - 公司在网站及媒体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32] - 向政府部门报送涉及未披露重大事项材料,应通知董秘协调披露[32]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32] 违规处理与生效时间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索赔[35]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起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