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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利通科技利通科技(BJ:832225)2025-08-25 18:16

制度表决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人员继续履职,董事辞任公司应两月内完成补选[10]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可对离职人员追责,离职人员有异议可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