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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逸飞(68864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逸飞激光逸飞激光(SH:688646)2025-08-25 18:17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3]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8] 项目论证披露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披露[10] 资金支取通知 - 1次或12个月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清单[12] 资金日常管理 - 财务部日常管理监督,按月更新台账按季效益分析[12][14] 协议终止处理 - 监管协议提前终止,财务部两周签新协议,董秘2个交易日报备公告[13][14] 资金使用原则 - 按承诺计划使用,严重影响时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0] 审批流程 - 募投项目合同签署和资金使用报董事长批准[11][12] 审计检查 - 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14]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6]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12个月[18] 超募资金使用 - 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累计不超30%[1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度报告披露[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10%,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同意使用[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保荐同意使用[19] 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保荐同意[21] - 仅变更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21] 项目核查报告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进展,出具报告2个交易日公告[24] 审计鉴证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保荐机构调查 - 保荐机构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26] 违规责任 - 规范使用资金,违规追究责任,损失担责[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