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8322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是会计专业独董[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接收公司财务资料并进行评议,结果呈报董事会[14][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需记录、签字,审议意见书面提交[18]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