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逸飞(6886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方[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支付报酬除外)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方交易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需证券服务机构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担保除外)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担保除外)及时披露[14]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4]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特殊情况处理 - 关联交易谈判期间股价波动大向交易所和证监会报告并公告[14] - 因公开招标等致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15]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交易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5] - 关联方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担保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6] - 按与非关联方同等条件向董高提供产品和服务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6] 协议期限规定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