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逸飞(688646) -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对应公司财务指标计算适用相关规定[9] - 公司上市后对外投资行为达特定标准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重大资产重组 - 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等三种情形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 - 公司自控制权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致根本变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1] 对外投资 - 公司对外投资计划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7]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营层讨论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13]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对外投资[14] - 公司战略调整、项目亏损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5]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等人员参与监督[17]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8][20] - 公司可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子公司应按月报送报表[20] - 子公司应报告收购、投资等重大事项[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