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3010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细则通过情况 - 中集车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与解聘规定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包括被市场禁入期限未满、近36个月受行政处罚等[6][7] - 董事会秘书出现细则规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8] 职责与人员配备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1]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5] 生效与解释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