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集车辆(3010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不少于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有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5] - 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职责范围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检查财务、审核信息披露、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等[9] 审议事项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5类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提前3日书面通知[18] -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主席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签发通知[18] 参会要求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书面意见,或1年内出席不足3/4,董事会可调整[20]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3] 其他规定 - 会议一般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3] - 委员应在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可邀请人员列席,必要时聘外部人员[24] - 有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会议制作记录、纪要,材料按制度保存[24][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