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605188) -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7] - 《激励计划》部分条款调整,监事会职责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9][10]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95元/股调整为5.93元/股[12][19] - 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程序调整,增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意见[21][22]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以495,5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拟派4,955,800元,占净利润34.12%[14][17]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以495,5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拟派4,955,800元,占净利润185.60%[18] 业绩与考核 - 2024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28][29]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268,773.30万元,较2023年增长11.43%,业绩考核目标达成[34] - 29名激励对象中,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的23人,B的5人,C的1人[35] - 考核结果为B、C未达A的7.80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37][38] 行权相关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为50%[25]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将于2025年9月12日届满[25]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A、B、C、D时,行权比例分别为100%、70%、40%、0%[3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行权[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