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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古麒绒材古麒绒材(SZ:001390)2025-08-25 18:4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6] 重大事项审议标准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8] - 审议与关联方发生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8]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等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6] 管理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自会议审议通过生效[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