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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普生物(300639) - 公司章程(草案)
凯普生物凯普生物(SZ:300639)2025-08-25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核准首次发行2250万股,4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6500674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200万股,每股面额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650067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香港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2942.30万股,持股比例56.58%[17] - 潮州市合众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1014.00万股,持股比例19.50%[17] - 潮州市炎城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375.00万股,持股比例7.21%[17] - 港大科桥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119.70万股,持股比例2.31%[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1][146]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142]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6]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5%,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173] 公司发展与合并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是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72]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200]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