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麒绒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 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如下: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 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