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8310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2]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有多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10] -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有与关联自然人、法人的成交金额标准[11]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属重大变更事项[13] 信息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7]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等,需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5][7] - 重大信息含临时报告等及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10][12][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2小时内通报重大信息[22] - 董事会秘书必要时2个交易日内汇报董事长[18][22]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汇报公开[9] - 相关人员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8] - 董事会秘书组织沟通非强制披露信息[11]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2] 责任与制度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损失应追究责任[20] - 不履行情形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