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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东信和平东信和平(SZ:002017)2025-08-25 19:3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会议通知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0][1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21]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