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信和平(0020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东信和平东信和平(SZ:002017)2025-08-25 19:3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电话等方式通知,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2] 薪酬与激励计划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计划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7]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7] 公司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董事会落款日期 -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