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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东信和平东信和平(SZ:002017)2025-08-25 19:3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3]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为关联方垫支费用等[3][4]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公司资金,不得损害股东权益[5] 关联交易要求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6] - 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交易背景合同,无法执行应说明并协商解除[13] 防范机制与责任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8] - 资金占用防范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等工作[10]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占用即冻结”机制[13] 清偿与处分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须符合规定[15] - 对直接责任人按情节处分,重大责任人员启动罢免或解聘程序[18]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