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431,909.00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0,431,90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80,431,909股,无其他类别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4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7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91]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34] - 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4] 公司管理层规定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67][170] -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设主抓党建专职副书记[178] 财报报送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8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1] 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94]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98]
东信和平(00201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