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01727)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成员[15] - 出现特定情况,主席应于3日内签发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15] 关连交易核查审查 - 每半年度结束后10日内核查全公司关连交易决策和履行情况[11] - 每半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审查全公司关连交易总体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1] 审议事项规则 - 披露财务等信息及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委员职责与履职要求 - 主席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委员按时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可提讨论议题[12]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书面意见,或1年内出席不足3/4,视为不能履职[16] 会议召开与决议规则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会议记录与纪要 - 审计部门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记录含多项信息,纪要提交董事会等[19][20]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中英文歧义以中文版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