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6]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7]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 内审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1]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1] 审计流程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内审部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不发通知[1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18] - 审计委员会主任收到复审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18] - 若同意复审,内审部成立复审小组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18] 资料保存与制度实施 - 因内部审计产生的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6] 内部控制报告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做专项说明[21] 缺陷整改 - 内审部审查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