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华峰超纤华峰超纤(SZ:300180)2025-08-25 19:3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 - 特定持股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6] 报告与披露 - 发现重要未审议事项向深交所报告[16] - 遇被免职等情形向证监会等报告[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应采纳[17]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8] - 承担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18]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